来源: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23-07-11
为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计划,持续推动中小学校数字化转型,按照《河南省“十四五”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》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中小学数字校园提升行动的意见》有关部署,省教育厅将继续开展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认定工作。7月3日,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了《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数字校园标杆校认定工作的通知》,一起来看下具体内容吧!
一、申报对象
市级四星级及以上数字校园的普通中小学校(省直管县所属学校应被认定为县级四星级及以上数字校园)。
已被认定为省级数字校园标杆校的学校不参加本次评选。
二、认定流程
1. 学校申报
具备申报条件的学校对照《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标准(V2.0)》开展自评,登陆河南省中小学数字校园评估系统(网址:https://bgxpg--hner--cn--01009nh463dea.wsipv6.com),提交认定为四星级及以上数字校园证明材料、学校自评情况和相关支撑材料。
2. 审核推荐
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、直管县(市)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学校提交的资料开展审核和评分,根据推荐名额(附件1)确定推荐学校,经公示无异议的,通过系统推荐上报。推荐上报截止时间为8月25日。
3. 复核认定
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资源保障中心、省教育信息化协会组织专家,根据审核推荐学校的申报材料及评分情况,抽取部分学校开展实地复核,按程序公布认定结果。
三、通知原文传送门
编辑:李钰涵